弃市是什么意思?

词条 弃市(棄市)

拼音 qì shì

注音 ㄑㄧˋ ㄕˋ

弃市是什么意思

弃市
基本解释
  • 《礼记•王制》:“刑人于市,与众弃之。”本指受刑罚的人皆在街头示众,民众共同鄙弃之,后以“弃市”专指死刑。
  • 代指应受弃市之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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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语辞典
    弃市qì shìㄑㄧˋ ㄕˋ
    1. 古代于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弃置街头示众,称为「弃市」。语本《礼记.王制》:「刑人于市,与众弃之。」后用以代称死罪。《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三国演义.第一一五回》:「卒非挞妻之人,面非受刑之地,合当弃市。」

    弃市的其它解释

  • 弃市,是在人众集聚的闹市,对犯人执行死刑。以示为大众所弃的刑罚。《礼记》:“刑人于市,与众弃之。”
  • 弃市为死刑的一种,自商周时即有。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竹简显示,秦时死刑种类众多,如车裂、腰斩、枭首等,其中亦有弃市。至汉朝,汉承秦制,而略加简约,死刑常法只三种,其一即为弃市。弃市为常法一直延续到南北朝时期。至隋,第一次将死刑常法定为斩、绞,无弃市。至此,弃市退出死刑常法,但仍然用于处决某些罪大恶极者。
  • 在闹市当众杀人可以威慑百姓,但唐朝的御史中丞、司农少卿、司仆少卿(副部长)来俊臣被弃市就有些特别了,来俊臣是唐朝的大酷吏,民众又恨又怕,判死刑后大快人心。《旧唐书·酷吏传》记载“乃(来俊臣)弃市。国人无少长皆怨之,竞剐其肉,斯须尽矣。”《资治通鉴》记载“(来俊臣)弃市。时人无不快其死。仇家争啖俊臣之肉,斯须而尽,挟眼、剥面、披腹、出心、腾踏成泥。”由此可见唐人对来俊臣的恨之入骨。
  • 弃市的造句

    1、臣民偶语诗词,以古讽今者,或弃市,或收监,或黥为城旦。

    2、有敢谈论《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灭族,官吏知情不举者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者判黥刑。

    3、皇帝赢政手里握有最大权力,龙心一怒,就来了个焚书坑儒,诸子典藉,除医、农之书,尽皆烧毁,有偶言之即弃市,私藏更至灭门。

    4、这样的政治往往与严刑峻制、法网严密甚至“偶语弃市”连在一起,很恐怖。

    5、偶语者弃市,腹诽者诛,道路以目。

    6、命盗一钱以上皆弃市,行旅皆晏起晚宿,天下懔懔焉。

    7、商鞅这一思维在秦统一后成为了管制舆论的工具,以致于发展到老百姓“偶语弃市”的苛法。

    8、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外事部门官员沈吕巡引用史记“偶语弃市”(源于。

    9、庚午,太子洗马王元吉坐赃弃市

    10、持批评意见的人希望英国电信公司放弃市话收费。

    11、若单靠禁止批评,就算卫道,这是秦始皇“偶语弃市”的故技,有什么用处?还有几句打破后壁的话,待我说来。

    12、据*弯“中央社”报道,台外事部门官员沈吕巡引用史记“偶语弃市”(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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