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条约是什么意思?

词条 天津条约(天津條約)

拼音 tiān jīn tiáo yuē

注音 ㄊㄧㄢ ㄐㄧㄣ ㄊㄧㄠˊ ㄩㄝ

天津条约是什么意思

天津条约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法、美、俄分别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58年6月在天津签订。主要内容为:增开汉口、九江、南京等十处为通商口岸;外国军舰和商船可到内河自由航行;外国人可到内地游历、通商,传教士可入内地传教;外国可派公使进驻北京,并在通商口岸设领事官。英、法两国还得到巨额赔款。条约签订后,英法联军退出天津。

天津条约的其它解释

  • 《天津条约》是清咸丰八年(1858)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国、法国、俄国、美国强迫清政府在天津分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是英、法两国为了进一步扩大侵略特权而对中国发动的侵略战争,爆发于1856年10月,1860年10月结束。1858年,英法舰队在美、俄两国支持下,袭击大沽口。大沽炮台失陷,英法联军进犯天津。清政府派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俄、美、英、法各国代表分别签订《天津条约》。
  • 天津条约的造句

    1、中英《天津条约》共五十六款,附约一款;中法《天津条约》共四十二款,附约六款。

    2、我还读了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的故事,读到了《天津条约》、《北京条约》、《中俄瑷军条约》的签订。读到了慈禧太后夺政权,捕八大臣,勾结入侵者,毒死东太后,读到了荣禄的出卖,导致戊戌变法的失败,读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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