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指实物租税折算为钱征收。
引《新唐书·食货志二》:“量土地沃瘠,物产多少为二等,州等下者配钱少,高者配钱多。”《新唐书·食货志二》:“百姓本出布帛,而税反配钱,至输时復取布帛,更为三估计折,州县升降成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