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予执行是什么意思

词条 先予执行

拼音 xiān yú zhí xíng

先予执行是什么意思

法院对某些民事案件,在作出判决或判决生效之前,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被告先付给原告一定数额的款项或物品,以应急需的措施。适用于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申请人应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赔偿对方因先予执行所遭受的损失。

先予执行的造句

1、与此同时,我国的先予执行制度在民事诉讼中适用率低下,从一定程度上也证实了对这一制度的完善是确有必要的。

2、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3、第七十九条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和先予执行等程序所涉及的担保,可以参照本章规定。

4、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5、张立勇在当天会议上要求办案法官不能机械执法、教条执法,应该良心执法,大胆适用先行判决、先行调解、先予执行等措施。

6、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7、第九章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8、行为保全区别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具有独立的价值。

9、第九十九条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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